吉林省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隆重成立大会
——我国第一个省级校园纠纷人民调解会在长春揭牌
2018年11月6日,全国首个省级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吉林省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实施要求正式成立,成立大会和揭牌仪式在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自由校区隆重举行。
吉林省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吉林省生命与安全教育学会联合民盟吉林省委、长春市法学会,黎明保险经纪公司吉林分公司共同发起,吉林省教育科学院生命与安全教育研究中心、长春大学网络安全学院作为指导单位。吉林省教育科学院生命与安全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吉林省生命与安全教育学会会长王野川编审出任吉林省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首任主任。
这是配合教育部门积极构建校园风险管理服务体系,及时有效化解校园纠纷案件、避免家校矛盾升级而产生的社会不良影响的有力措施,可更好地打造“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稳定、有序”的家校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打下良好基础。结合我省校园纠纷案件及校园欺凌现象实际情况,也对于规避校园意外事故发生风险,把纠纷诉前化解,过程简单化、结果理想化,不上交矛盾,就地解决纠纷具有重要作用,体现出法律保护与社会关怀的威严和温暖与平安和谐校园的建设基础。
出席此次成立大会暨揭牌仪式的代表有:吉林省校园纠纷调解委员会专家智库成员、专职及兼职人民调解员、省市公检法机构领导和专家代表、省市教育行政单位相关领导、大中小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学校安全教育学科教师代表、保险行业监管部门及保险机构代表,以及新闻与网络媒体代表。
会议由长春市委政法委法学会学术研究部主任余晓竹主持,长春市司法局基层处何涛处长宣读了《吉林省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决定》, 吉林省教育学会学会会长王青逯、长春市司法局副局长孙志彤等领导揭牌,标志着吉林省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
长春市委政法委法学会学术研究部主任余晓竹主持会议
长春市司法局基层处何涛处长宣读
《吉林省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决定》
吉林省教育学会学会会长王青逯、长春市司法局副局长孙志彤等领导
为吉林省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
民盟吉林省委社会服务部部长岳文海同志、吉林省教育科学院杜亚丽副院长、长春市教育局单联成副局长等9位领导,为吉林省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兼职调解员颁发了人民调解员证书。
随后,王野川、姚振兴、金海峰、张德文、宋鑫磊、刘丽君等6位领导和专家,代表社会各界进行了精彩的发言,真实地反映了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学校管理者、媒体等对校园纠纷调解的心声,以及对吉林省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高度赞许。
吉林省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首任主任王野川发言
作为吉林省生命与安全教育的首倡与引领者,王野川主任指出,目前我省不少区域存在有效调解组织缺失、校园纠纷难破坚冰的现象,学校管理者、师生、家长的法治观欠缺,责任界定不明晰、纠纷化解陷僵局,校方不善于运用法律武器而陷入责任被动状态。为化解以上问题,吉林省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成为当务之急。
原吉林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巡视员姚振兴发言
长春大学国学院院长、网络安全学院常务副院长金海峰发言
长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处处长张德文发言
吉林省新闻出版局舆林报刊发展中心主任宋鑫磊发言
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党委书记刘丽君发言
而后,长春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宣长龙副会长为与会者做了近20分钟的人民调解基础知识培训讲座,以期为提高学校师生和家长的法制观念、有效化解校园纠纷和矛盾提供理论依据,既节省司法资源,又避免校园纠纷的升级和扩大。
长春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副会长宣长龙做培训讲座
“吉林省校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运行,有利于指导、督促我省各地校园纠纷调解委员会和工作站的建立,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填补我省校园纠纷调解工作的空白,打造和谐校园,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实用性和普惠性,促进学校安全教育及法治建设工作的进一步发展。这是一项惠及社会、政府、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并使多方受益的极大好事,更是我省生命与安全教育进程中的又一里程碑!